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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甘肅中職升學考試報名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12-14 15:41:03

為穩(wěn)妥做好甘肅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(以下簡稱“中職升學考試”)報名工作,根據(jù)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我省2024年中職升學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報名對象

參加中職升學考試的所有考生均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并采集相關信息。

二、報名條件

(一)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,可以申請報名

1.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

2.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(yè)或具有同等學力;

3.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;

4.戶籍或學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中職升學考試:

①中職階段學籍在甘肅省內普通中專(含中師)、職業(yè)中專(職業(yè)高中)、成人中專、技工學校并在學籍學校實際就讀的應往屆畢業(yè)生可按同等學力報名參加普通高考,也可報名參加中職升學考試。

②具有我省戶籍(即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在甘肅且未遷轉)的非省內中等職業(yè)學校(含技工學校)學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(yè)生,不得報名參加中職升學考試,但可按同等學力參加普通高考。

③非我省戶籍,但具有我省學籍且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中職生,可報考中職升學考試或按同等學力報考普通高考。

④具有我省學籍,非我省戶籍的外省生源應屆中職生,可提供中職院校省外錄取名冊(由學籍主管部門認定并加蓋公章),可報考中職升學考試或按同等學力報考普通高考。此類考生由中職錄取審批市(州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報名。

(二)下列人員不得報名

1.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,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;

2.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(yè)的在校生;

3.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(yè)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(guī)參加普通高考(包括全國統(tǒng)考、省級統(tǒng)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)的應屆畢業(yè)生;

4.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(guī)定,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考處理且在??计趦鹊娜藛T;

5.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,其中,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;

6.以升學為目的,將戶籍遷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;

7.已在外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或擬在外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人員。

(三)不允許考生跨省重復報名,教育部將對跨省重復報名考生進行核查、清理,產(chǎn)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。

三、報名時間

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日開始。報名工作分為“網(wǎng)上報名”“現(xiàn)場確認及資格審查”“專項資格確認及照顧政策資格申報”和“上傳資料”四個階段??忌卿泩竺W(wǎng)址,按要求完成報名工作?!熬W(wǎng)上報名”環(huán)節(jié)定于11月1日至10日進行?!艾F(xiàn)場確認及資格審查”于11月25日前完成。“專項資格確認及照顧政策資格申報”環(huán)節(jié),于11月30日前完成,考生根據(jù)自身所具備的條件申報相應的照顧加分資格。“上傳資料”階段,考生須在網(wǎng)上下載打印相關表格,并由相關部門審核確認,各報考單位于1月底前完成資料上傳。

四、報名流程

(一)網(wǎng)上信息采集

考生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官網(wǎng)點擊“辦事大廳”,選擇“甘肅省國家教育考試綜合管理平臺-考生服務平臺”進入系統(tǒng)界面。閱讀《甘肅省國家教育考試綜合管理平臺-考生端用戶使用手冊》,按照流程完成報名。

(二)資格審核及現(xiàn)場確認

考生到報考地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指定地點按照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審查、獲取考生號、照相、指紋采集??忌F(xiàn)場確認后下載打印《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》、《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》等表格,表格分別由學校、教育行政部門、教育考試招生機構、公安部門等單位審查簽字認定。

(三)申報“照顧加分資格”

市(州)審核確認完成考生報名資格后,考生可申請符合條件的照顧加分資格。系統(tǒng)生成相應表格后,考生下載打印,到相關部門審核蓋章后,交報名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最終確認。

(四)掃描上傳報名相應材料

市(州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督促本考區(qū)報考單位按時完成資料上傳。其中:應屆生由學校、往屆生及社會考生由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將報名相應的材料(報名表、資格審查表、照顧政策登記表等)掃描為PDF格式文件上傳報名系統(tǒng)。

五、報名要求

(一)中職生應準備本人身份證、戶籍證明(戶口簿)等材料;考生隨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、工作調動的,還需提供父親或母親所在單位工作證明。

(二)應屆畢業(yè)生報名工作由畢業(yè)學校到學籍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。

(三)中職生到就讀學校報名,由就讀學校匯總后到所在地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。市(州)、縣(市、區(qū))級所屬中職學校(含技工學校)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學校所屬市(州)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共同負責;省屬中職學校(含技工學校)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甘肅省職業(yè)技術教育中心負責,由學校統(tǒng)一為考生辦理學籍審核事宜,不接受考生個人的辦理申請。

上述考生不回戶籍地報名的,不得報考相關招生計劃,不享受相應的照顧加分政策。

(四)所有考生須到戶籍或學籍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指定地點按照要求進行現(xiàn)場拍照確認。

(五)所有考生的報考資料一式三份,一份裝入考生紙質檔案袋,一份留存考生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(留存期限五年),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。

(六)考生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,如有弄虛作假,將依據(jù)國家有關法規(guī)進行處理。

(七)考生報名時選定科類后,原則上不得更改。

六、信息報送

(一)信息報送項目

市(州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對所轄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采集的報名信息進行匯總、校驗。報送的信息項目主要有:考生報名庫(含資格審查庫)、考生電子照片、考生特征庫、各類資格庫。

(二)考生圖像信息采集

1.拍照要求

(1)背景:應均勻無漸變,不得有陰影、其他人或物體。選用白色(參考值RGB<255,255,255>)。

(2)人物姿態(tài)與表情:坐姿端正,表情自然,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,耳朵對稱,左右肩膀平衡,嘴唇自然閉合。

(3)眼鏡: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,但不得戴有色(含隱形)眼鏡,鏡框不得遮擋眼睛,眼鏡不能有反光。

(4)佩飾及遮擋物: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。不得佩戴耳環(huán)、項鏈等飾品。頭發(fā)不得遮擋眉毛、眼睛和耳朵。不宜化妝。

(5)衣著:應與背景色區(qū)分明顯。避免復雜圖案、條紋。

(6)照明光線:照明光線均勻,臉部曝光均勻,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、光斑,無紅眼。

(7)其他:圖像應真實表達考生本人相貌。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、旋轉等變換操作。不得對人像特征(如傷疤、痣、發(fā)型等)進行技術處理。除頭像外,不得添加邊框、文字、圖案等其他內容。

2.數(shù)字化圖像文件要求

(1)數(shù)字化圖像文件規(guī)格為寬480像素*高640像素,分辨率300dpi,24位真彩色。應符合JPEG標準,壓縮品質系數(shù)不低于60,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。文件擴展名應為JPG。

(2)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,左右對稱。頭頂發(fā)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;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;臉部寬度(兩臉頰之間)180像素至300像素。

(三)考生綜合信息的采集按《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(fā)<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實施辦法><甘肅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><甘肅省普通高中學生發(fā)展指導意見><甘肅省普通高中選課走班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甘教基〔2021〕4號)執(zhí)行。具體工作安排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自行決定。

(四)信息上報時間

2023年11月30日前,上報 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(shù)據(jù)(含考生照片)及所有考生報名審查資格 。

七、信息管理

(一)加強報名信息采集的準確性

各地要認真履行“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打印、考生本人簽字確認、存檔”的工作程序,督促考生認真檢查身份證號、姓名、首選科目、再選科目、民族、學籍、實際就讀學校、戶籍等信息。要切實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管理員、數(shù)碼照相工作人員等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的崗前培訓。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網(wǎng)報培訓,減少因考生本人填寫錯誤或理解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失誤,切實提高普通高考報名信息采集的質量。

(二)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的內部管控

各地要強化報名信息的安全意識,完善管理辦法,規(guī)范操作程序,加強數(shù)據(jù)的備份和管理。原始數(shù)據(jù)一式兩份,過程數(shù)據(jù)隨時備份,專人保管。上報數(shù)據(jù)必須經(jīng)主要負責人簽發(fā)。相關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及采集軟件僅限考試招生工作使用,未經(jīng)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對外傳播。對下發(fā)的各種考試證件,要嚴格落實“誰簽發(fā),誰負責”的制度。

(三)加強考生信息的保護和管理

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及各有關中學(單位)對考生的聯(lián)系電話、家庭住址等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要嚴格管理,嚴禁外泄,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
八、資格審查

(一)各地要嚴格執(zhí)行我省五部門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《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(guī)定》(甘招委發(fā)〔2008〕40號)。公安部門負責審核考生的戶籍和民族成分,負責審核公安烈士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、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、殘疾人民警察考生優(yōu)待照顧資格,負責外省來甘務工人員的居住證審核工作;教育部門負責審核考生學籍和相關學歷認定工作;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畢業(yè)學校根據(jù)考生和相關部門提供的材料,負責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;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監(jiān)督檢查教育、公安、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等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執(zhí)行政策和紀律的情況。

(二)殘疾考生報名信息匯總后,由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提供給縣(市、區(qū))級殘聯(lián),并配合縣(市、區(qū))級殘聯(lián)對殘疾考生進行身份確認和信息驗證。各市(州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在12月20日前將轄區(qū)內申請2024年參加考試相關合理便利考生的報告報省教育考試院。

(三)對于未能及時提供報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,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應根據(jù)實際情況讓考生先報名,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,以免錯過報名時限;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確定考生資格的,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(guī)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。

(四)往屆生報名時,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資格審查材料,對能夠有效證明考生相關信息的材料,不再強制要求考生重復提供。需要裝入考生檔案的須要求考生重新提供,以免造成考生檔案缺失。

(五)考生填寫的表格須經(jīng)相關部門審查認定后交報名點或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進行全面審查??忌膶W籍、戶籍審查登記表是考生報考的重要材料,也是審查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(jù),各地教育、公安等部門要對考生填寫的內容進行仔細審核確認,共同把好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關,審查時要重點核查考生法定第一監(jiān)護人父母信息及特殊情況順序監(jiān)護人信息,確??忌鷪罂夹畔蚀_可靠。

九、享受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審核和信息采集

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相關數(shù)據(jù)時要按照“誰主管、誰簽字、誰負責”的工作要求,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,確??忌卣餍畔?shù)據(jù)采集準確無誤、公開透明。各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按《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顧政策登記表》內容,組織考生按時填報。

涉及照顧加分的特征項目及具體分值按照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《關于印發(fā)<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甘招委發(fā)〔2020〕9號)規(guī)定和《甘肅省教育廳

甘肅省公安廳關于印發(fā)<甘肅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(yōu)待工作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甘教發(fā)〔2018〕43號)、《甘肅省應急管理廳

甘肅省教育廳關于印發(fā)<甘肅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教育優(yōu)待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甘應急人事〔2019〕41號)相關要求執(zhí)行。除殘疾人民警察考生(特征代碼:16)申報信息由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采集外,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(yōu)待對象(特征代碼:26、27、28、29)信息,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不再重復采集,按省公安廳和省應急管理廳審核公示后的最終名單為準。

符合優(yōu)先錄取政策的考生,考生可選填多項。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至多選填兩項,其中:全國性加分選填一項,地方性加分選填一項,投檔時根據(jù)考生志愿選取符合加分政策條件分值最大一項。

十、相關費用

根據(jù)《甘肅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理順和調整我省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》(甘發(fā)改價格〔2023〕523號)《甘肅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
甘肅省財政廳關于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對口升入普通高等學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》(甘教財函〔2011〕06號)規(guī)定,中職升學考試報名費文化課綜合考試每生60元,專業(yè)課綜合考試每生60元;體檢費用為醫(yī)療服務代收費,根據(jù)甘肅省醫(yī)療保障局印發(fā)的《甘肅省基本醫(yī)療保險醫(yī)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(2022版)》規(guī)定,核定2024年體檢費用每生每次55元,由教育考試機構代收后統(tǒng)一撥付至體檢醫(yī)院。

十一、建檔工作

(一)建立考生電子檔案

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后,要組織專人做好考生電子檔案建立工作。

(二)建立考生紙介質檔案

建立考生紙質檔案的具體事宜由各市(州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通知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按有關規(guī)定建檔。應屆生和往屆生紙介質檔案由必備材料和補充材料兩部分組成。

1.必備材料

(1)高級中等教育學籍檔案(含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);

(2)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;

(3)甘肅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考生體格檢查表;

(4)甘肅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;

(5)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;

2.補充材料

(6)同等學力證明復印件。

(7)職業(yè)技能證書復印件;

(8)單位或居委會的證明、鑒定;

(9)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顧政策登記表;

(10)地級市僑辦核發(fā)的“歸僑青年、歸僑子女、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身份證明”;

(11)符合省招生委員會規(guī)定的錄取新生有關照顧政策的獎狀或證明材料復印件(如烈士子女的有關證明材料)及其他證明學生獲獎情況的相關材料;

(12) 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補充性材料。

十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開端和基礎,事關考生切身利益,涉及教育、公安、民政、衛(wèi)健等多部門,各級招委會、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(單位)務必要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,嚴格把關。要充分發(fā)揮部門協(xié)作機制,按照職責分工,認真做好報名工作的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;要研判并及時解決報名工作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問題,確保報名工作按時順利完成。要切實擔起主體責任,凡報名中出現(xiàn)的問題,原則上應在縣(市、區(qū))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得到解決;超越本級處理權限的,要向上一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報告,結果及時反饋考生。

(二)各級招委會、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(單位)要加強對普通高考招生報名工作的宣傳,讓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報名工作的相關政策規(guī)定,做到應知盡知,確保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都能按時報名。對于不符合報名要求的,要耐心向考生做好解釋說明。手續(xù)不全的,要明確告知考生需要補充的事項和時間等要求。要加大對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,使其全面掌握各項政策要求和操作規(guī)程。

(三)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(單位)要配足配齊報名所需的硬件設備,及早加強服務器、備用電源及相關硬件檢查和維護,確保設備設施正常使用。加強報名現(xiàn)場管理,維護好現(xiàn)場秩序。加強技術支持,強化防火墻,有效防范黑客、病毒等入侵,確保網(wǎng)絡暢通。按照規(guī)定的信息采集標準、資格審核要求,逐一核對考生身份。加強考生信息的保護和管理,嚴防考生數(shù)據(jù)信息遺漏、張冠李戴,確保各類數(shù)據(jù)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
(四)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(單位)在報名期間須設立信訪舉報渠道(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等)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并指定專人及時處理。要嚴格按照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和相關要求審核各類考生資格,杜絕弄虛作假。通過偽造證件、證明、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、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,應嚴格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及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,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。對于因組織管理不力,監(jiān)督審核不到位,造成報名秩序混亂、違規(guī)情況嚴重的地方和報考點,要依法依規(guī)處理,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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